便民工作规范
一、服务宗旨
方便公众办事,便于公众知情,有利公众监督,推进机关工作人员为企业和基层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。
二、服务承诺
服务周到优质高效公正文明廉洁勤政。
三、服务内容
1、环境保护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回复;
2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的咨询。
四、主要工作职责
1、对照环境保护审批事项的受理条件,审查申报材料。对符合条件、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、登记、填好申报材料受理单,并当场交付申报单位;对资料不齐或不符申报条件不予受理的,工作人员要耐心解释,详细说明。
2、每天上、下午下班前,工作人员应将申报材料及其受理单送领导签批,遇到特殊情况和紧急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。在办理期间,工作人员要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态度,尽快办理材料。
3、经办人员办理完毕后,应及时将办理结果通知或者发送当事人和相关部门。工作人员要及时完整地将办理结果登记备查,并做好归档工作。
五、工作人员服务守则
1、严格遵守《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》,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做好受理服务的各项工作。
2、服务热情、耐心细致、业务熟练、优质高效,要把文明的服务体现在岗位工作中。
3、仪表整洁、举止端庄、树立良好的形象。
4、对咨询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负责制。做到不推诿、不扯皮、及时处理,急事急办、特事特办。
5、定期检查政务公开资料存放情况,保证各类资料齐全,摆放有序。
6、按时上下岗,不迟到、不早退,不擅自离开岗位。
六、服务公约
1、依法办事,勤政为民。
2、文明礼貌,热情周到。
3、精通业务,一丝不苟。
4、恪守道德,公正清廉。
5、优质高效,争创一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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